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

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604执14984号
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与***社会保险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4民初37850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42430.07元,收取执行费518.00元后,余款41912.07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广东强辉陶瓷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措施已依法予以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