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49016号 原告: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控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亦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栩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  闫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