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维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1)苏0903执恢17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盐城维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一)款第1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盐城维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