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同和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青岛同和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283执906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1年3月19日生,汉族,住平度市。
被执行人青岛同和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度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同和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49586.2元及逾期利息,现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50230.2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83民初1100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车延新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