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内0702执516号
本院在执行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中防地下空间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2017)内0702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货款1022000元并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7789元,合计1029789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呼伦贝尔中防地下空间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海拉尔区四道街耳部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二拍流拍价为3865000元,本案申请执行人与另案三申请执行人内蒙古环通律师事务所、呼伦贝尔市鸿雁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李奎申请以二拍流拍价格共同接收该房产。本院于2021年4月23日交付该房产,申请执行人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占有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四道街耳部房产28.02%用于抵偿被执行人的欠款1029789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2017)内0702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