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

***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内0428民初1692号
原告:***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7582725520,住所地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潭南路。
法定代表人:郑士瑞,系董事长。
被告:***,男,民族职业不详,1988年5月7日出生,住内蒙古赤峰市,。
原告***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2日立案受理。原告***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告知其在限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用后,因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用,本案按原告***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陈 妍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徐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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