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沪0120执恢854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青港经济园区上塑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执行人:**,男,1970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海门市。 本院在执行上海上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一案中,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沪0120执恢8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顾 威 审判员 刘 锋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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