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瞿嫦嫦、屠乐阳、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02执恢1697号

***、***、一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一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卢娇岳:

关于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与被执行人***、***、一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一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卢娇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浙0302民初600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本案被执行人已履行(2018)浙0302执6571号部分债务18164812.3元,现(2020)浙0302执恢1697号已执行完毕,但(2018)浙0302执6571号全案尚未执行完毕,本院将对本案被执行人剩余未履行完毕的债务予以继续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02执恢1697号案件执行完毕,但(2018)浙0302执6571号全案尚未执行完毕,本院将对本案被执行人剩余未履行完毕的债务予以继续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