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奥天合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奥天合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3民初6009号
原告(被告)北京中奥天合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404305758,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路****楼****。
法定代表人孙衍燊,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阿致刚,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丁羽,女,1987年8月27日出生,回族,户籍登记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中奥天合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原告)**,女,1984年2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登记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住北京市顺义区。
原告(被告)北京中奥天合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天合公司)与被告(原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经过庭审质证发现,本案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不适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涂长江
审判员  李秀文
审判员  杨 冰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思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