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02执2200号
***、***、上海住总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民终504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上海住总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上海住总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执行到位8454026元,并于2021年8月18日将该款拨付给申请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民终50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