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重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1执812号
北京重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移送执行诉讼费一案,本院(2020)鲁01民终95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北京重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诉讼费的义务,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5月22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涉诉讼费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1民终956号民事判决书中涉诉讼费执行内容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