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控电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龾康讯通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北控电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37617号
原告:达康讯通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1号理想大厦9层902-1。
法定代表人:李珍,总经理。
被告:北京北控电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益泽路8号院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刘江涛。
原告达康讯通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北控电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达康讯通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达康讯通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郭聪聪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胡洋旭
书 记 员 强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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