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原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美健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人民政府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2民初21777号
原告:美健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达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中原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告: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郎东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郎东村。
法定代表人:董立新。
被告: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
法定代表人:***,职务镇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通美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美健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市中原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郎东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人民政府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美健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美健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的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准许。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