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

***与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3民初19876号 原告:***,男,1961年9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涟水县,现住该处,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0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8024920191。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李 青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