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3民初11302号

原告:***,男,1981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村民,住北京市通州区,身份号码×××。

委托代理人:周洁,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晓昱,女,1994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1987年6月2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阳新县村民,住北京市顺义区,身份号码×××。

被告:北京上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刘昌龙,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北京上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审理中,原告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张 婷





二〇二〇年 八 月 十四 日




书 记 员 王俊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