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在丹东万达广场住宅B3工地干活被拖欠工资总计415650元,被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因海棠湾壹号工程未安装运行远程视频监控,被要求1
3 因未在规定的时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送2020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条的规定被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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