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冀0104执3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曲阜远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华喜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104民初69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104民初697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刘飞虎
执行员 张增运
执行员 张云帆
书记员 聂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