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钢构有限公司

宝钢钢构有限公司与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304民初37821号
上列原告宝钢钢构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受理后,原告在法定期间内未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宝钢钢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李  泰  仁
书记员 曾舒萍(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