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新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宿迁市新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0)苏1323执恢597号









案 由





不当得利纠纷









受送达人





宿迁市新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宿迁市新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

法定代表人:邵传义,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9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执行标的107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后,现已执行完毕,执行费13100元。至此,宿迁市新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作出的(2013)泗民初字第210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О二О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