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英硕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司法风险
>
裁判文书详情页
上海英硕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信息
诚信信息
荣誉信息
企业人员
项目经理
资质信息
工商信息
司法风险
上海英硕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5)闵民五(民)初字第2866号之一
原告上海英硕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1日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袁白薇 审 判 员 陈 洁 人民陪审员 邓红霞
书 记 员 李睿培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