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曦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浙江幕墙有限公司、上海曦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皖1802执保5号
申请人中天建设集团浙江幕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曦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保全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资产进行查封、冻结、共计保全财产人民币400万元,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本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上海曦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万元(实际冻结金额为254659.1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本案部分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