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与宿迁市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267号 骆马湖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1年3月5日移交我局执行(2021)苏1311财保151号申请人宿迁市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3月9日对***名下银行账户157973.64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58.2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