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宁0106民初20878号
原告:**。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北京筑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淼,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民身份号码:×××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许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