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宁0106民初20877号 原告:***,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诉讼代理人:**,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北京筑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公民身份号码:×××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刘 艳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