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81执1930号
申请执行人:罗勇,男,1985年2月27日生,彝族,住贵州省赫章县。
被执行人:江苏瑞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燕城大道206号26层。
法定代表人:缪文峰
申请执行人罗勇与被执行人江苏瑞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争议,连云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连劳人仲案字[2022]第72号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罗勇执行申请,于2022年5月20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