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25执保4号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被保全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依照(2021)云25民初1040号之一民事裁定,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冻结了被保全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账号:3687********)内的存款14876411.98元。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以双方已达成履行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保全人的财产保全措施。本院于2022年2月8日作出(2021)云25民初1040号之二民事裁定,内容为:解除对被保全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冻结。本院依照该裁定于2022年2月9日解除了对被保全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账号:3687********)内的存款14876411.98元的冻结。 至此,本院作出的(2021)云25民初1040号之二民事裁定已解除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