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捷能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捷能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91执4415号
上海捷能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宋炳洪: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191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受理上海捷能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宋炳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额为500498.69元,执行费6919元。
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