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统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某某与上海统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13民初12614号






原告:***,男,1980年9月1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
被告:上海统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
法定代表人:杨小海,执行董事。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上海统帅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原、被告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陈亮亮






书 记 员


侯家雯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