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226执341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中基国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晓行新申金属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浙0226民初14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0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的(2021)浙0226执34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