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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赞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无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206民初7164号 原告:上海美赞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77149415XR,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7号3幢H区158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维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维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绿地地产集团无锡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74685699G,住所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美赞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绿地地产集团无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因原告上海美赞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用,亦未提出缓交、免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