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丰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上海闵平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睿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和丰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18民初3579号
原告上海闵平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睿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和丰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闵平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周冬英
书记员  姚敏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