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柴油机厂棚户区安置房(B地块)工地工程未按要求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二万元((监察)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19-08-02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5月诚信信息
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喜洋洋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2025年11月诚信信息
喜洋洋科技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