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建建设有限公司

周光银、浙江宏建建设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1734号
周光银、浙江宏建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周光银与被执行人浙江宏建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6027.76元,执行费为224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宏建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1734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