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鄂0982执保25号
我院在执行申请保全人红太阳建设股份公司与被保全人黑龙江宇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4月8日作出(2021)鄂0982民初7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黑龙江宇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安陆市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未结工程款5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现已于2021年4月14日到安陆市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进行了冻结工程款50万元。完成保全措施。
审判长 赵咏梅
审判员 宋 刚
审判员 沈 彪
书记员 张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