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新庆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9民初7966号之一 原告:上海新庆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349号2幢2层A区207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凉城路465弄60号(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4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新庆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判员 张 海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七条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