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新科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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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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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05)嘉民二(商)初字第327号 | ||
原告上海敦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薜路122号东三楼301室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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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员 | 朱坚军 | |
书 记 员 | 唐 绒 | |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