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满巨优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5民初57670号之一 原告: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月浦工业园区锦宏路518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开,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满巨优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潮港路1969号214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中商国能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北星公路1999号3号楼181-5室(上海***科技园区)。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原告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商国能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满巨优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3日立案。原告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其诉讼权利,现原告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违背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025元,由原告上海申月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