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沪0113民初17649号
原告:上海财缘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上海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财缘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下落不明,需要以公告方式送达,故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闻怡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