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神旺大酒店(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啦啦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04民初488号 原告:神旺大酒店(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650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恢复,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啦啦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660号12幢三层01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上海晨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650号818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神旺大酒店(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啦啦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晨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系当事人自主处分权利,且于法不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神旺大酒店(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李嶔操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