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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西尔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4民初21658号 原告:沈阳西尔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5号14C16。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君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5227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烟台市顺成南山融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道东海海泰居小区商业1-05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 原告沈阳西尔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烟台市顺成南山融创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原告沈阳西尔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且并不损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沈阳西尔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沈阳西尔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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