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津0116执保60626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上海置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置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与上海置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置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9)津0116民初66012号民事裁定书,轮候冻结上海置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03×××14账户内余额43125.55元,实际控制金额0元,上海置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置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名下无其他财产,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
执行员 张华为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紫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