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某某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武进农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78号
申请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武进农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蒋益明、万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美丽家园园艺有限公司、江苏**花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尧塘花木市场有限公司、江苏利兴中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州市甘荡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0)苏0412民初3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武进农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蒋益明、万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美丽家园园艺有限公司、江苏**花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尧塘花木市场有限公司、江苏利兴中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州市甘荡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银行存款53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财产线索及网络查询结果,本院依法作出如下保全措施:
一、查封被申请人**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武进区嘉泽镇**村的土地及房屋(产权证号:**),以及坐落于武进区嘉泽镇花市路90号、92号、96号、98号、100号、102号、106号、108号、110号、112号、116号、118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6号),以及坐落于**镇**村土地;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5日止;
二、查封被申请人蒋益明名下坐落于武进区嘉泽镇华**香园1幢1098室、1108室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6日到2023年1月15日止;
三、查封被申请人江苏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武进区延政西路北侧、邮电路两侧地块,坐落于武进区嘉泽镇丽都家园**车库************;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6日到2023年1月15日止;
四、查封被申请人万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武进区嘉泽镇**东路118号不动产(房产证号:2×**),坐落于嘉泽镇**东路118-3号,坐落于嘉泽镇**东路**不动产国用(2013)第2××1号),坐落于嘉泽镇**东路118-5号不动产(,坐落于嘉泽镇**东路**不动产溪东路118-6号不动产(房产证号:2×**);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6日到2023年1月15日止;
五、查封被申请人江苏尧塘花木市场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北花木市场北侧以及东侧的不动产(坛国用(2009)第10220号、坛国用(2008)第7××4号);;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反馈未查询到不动产信息;
六、冻结被申请人**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美丽家园园艺有限公司100%、出资额6000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21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止;
七、冻结被申请人**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万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35%、出资额1750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止;
八、冻结被申请人**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尧塘花木市场有限公司100%、出资额1000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止;
九、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百淼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出资额1000万元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2月27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止;
十、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花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的账户(320501626748********_1),实际冻结可用金额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十一、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市甘荡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的账户(010700120100********),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4924638.94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48075361.06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后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作出(2020)苏0412民初38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常州市甘荡村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存款的查封,故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解除了对上述账户的冻结;
十二、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的账户(766101880********),实际冻结可用金额2.35元,超额冻结金额53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十三、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华夏苗木科技园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的账户(6********),实际冻结可用金额1058.00元,超额冻结金额2800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十四、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华夏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金泰支行营业部的账户(8000495********),实际冻结可用金额375.91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十五、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东支行的账户(62270000149********_156_1),实际冻结可用金额10593.7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十六、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花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的账户(010700120100********),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0.00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5300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0日;
十七、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北京北辰西路支行的账户(3480********CNY0),实际冻结可用金额45533.960元,超额冻结金额53000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十八、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利兴中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的账户(3204216501201000054985),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42.57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52999957.43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十九、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尧塘花木市场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的账户(010700120100********),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18770.60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52981229.4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二十、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尧塘花木市场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的账户(106071010********),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20683.35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53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二十一、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蒋益明在工行江苏省常州湟里支行的账户(11050241010********),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430.97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53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二十二、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的账户(106071010********),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243.13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53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二十三、以53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万臻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的账户(010700120100********),已冻结可用金额人民币0.00元,额度冻结金额人民币5300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16日。
故本案现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