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咸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某某与西安西咸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雁执字第01706-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西安西咸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西咸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14)雁民初字第057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西安西咸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将被执行人西安西咸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纳入被执行人黑名单,因被执行人西安西咸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故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2)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5)雁执字第0170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果本案具备执行条件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随时申请人民法院再行立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贾宇润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张哲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