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昊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陕西昊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案件回函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案件回函



(2020)陕0526执保406号



蒲城县人民法院保全中心:

关于申请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昊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你中心移送的(2020)陕0526民初4164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已对被申请人陕西昊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存款在351590万元限额内予以冻结,现回函你中心。

请予查收。



附: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