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陕0112执3862号
西安市昊中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昊中商贸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112民初7544号民事调解申请执行榆林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7)陕0112民初7544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