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03执保193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陕西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据生效的(2022)陕0503民初113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6月24日已对被申请人陕西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在420000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实时冻结账户内资金共计155742.76元,冻结期限一年。现经保全查控后,由于账户资金不足,仅已完成部分标的保全。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