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华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华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陕西乐华欢乐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423执440号
西安华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乐华欢乐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华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乐华欢乐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的泾阳县人民法院(2019)陕0423民初2639号民事判决书,由被执行人返还申请执行人保证金300000元及利息,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3366元。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划拨金额384545元(含本案执行费5245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申请人已领取案件款,同意结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陕西乐华欢乐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