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永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市汉台区海通租赁站与汉中市永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702执3540号 申请执行人:汉中市汉台区海通租赁站 被执行人:汉中市永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汉中市汉台区海通租赁站与汉中市永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62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628600元,申请执行人具条领取案款620000元,依法缴纳执行费8600元。至此,汉中市汉台区海通租赁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陕0702民初586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