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丰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明丰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1002民初4656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8月23日对原告***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明丰建设有限公司、陕西明沣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豫1002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豫1002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中第6页第7行“2022年8月3日”补正为“2022年3月22日”。
审判员  燕金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郑岩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