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源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清源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626执32号 申请人***,男,汉族,现住陕西省。 被执行人陕西清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清源建设有限公司劳务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内0626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7874元及案件受理费10元、执行费271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7874元及案件受理费10元、执行费2718元。本院已于2020年3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内0626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乌审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执行员  ***